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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
【浏览次数:3305】 【2013-01-0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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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8月24日讯(记者 蒋立)通济堰营造技艺、奎元馆宁氏大面制作技艺、传统中医药文化、龙舞、三月三……这一项项老祖宗留下的宝贝,历经千百年的风雨沧桑,流传至今,散发出独特的文化魅力。

  记者从今天上午在省文化厅召开的第四批省遗名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省政府公布了第四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20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此次公布的省遗项目共涉及十大门类,其中民间文学20项,传统音乐7项,传统舞蹈17项,传统戏剧8项,曲艺6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17项,传统美术12项,传统技艺60项,传统医药7项,民俗48项。
 


 

  民俗项目重点保护

  2012年,非遗工作重点加强了对民俗项目的恢复、保护与宣传。这一趋势也在第四批的名录项目评审中得以体现。经专家论证筛选,共有48个民俗类项目入选第四批省级非遗名录。

  在名录中,记者也发现了不少非常独特的民俗项目,如 “活金死刘”习俗,即“活着姓金,死了复刘”,很多像这样的古老而独特的项目,作为人们精神上的一种情结和依托,悄悄的活态传承至今,又通过此次入选省遗名录,再次引起了人们的注目和重视。

  综合申报 整体性保护

  综合性的非遗项目出现在此次的名录中,如传统医药类,包含了五个以“中医药文化”命名的子项目:桐君中药文化、彭祖养生文化、天目山中药文化、武义寿仙谷中药文化、沈宝山中药文化。

  据了解,如当地有几个同类项目的,申报就会更倾向于合并同类项,打包申报,开展统一整体性保护,这也是本次入选项目的新特点之一。

  按规律保护 传承发展

  我们到底如何保护?省文化厅副厅长陈瑶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谈到,在非遗保护进入探索多种保护方式的今天,将非遗项目纳入名录体系,仅仅是保护工作的一个开端。物质形态可以创新,但核心精神价值不能变,我们将继续按规律保护,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为了历史文脉的薪火相传,继续前行,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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