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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屠钟根委员在六安市四届四次政协大会上的发言
【浏览次数:1924】 【2017-02-1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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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对扶贫投入不断增大,对加快脱贫攻坚起到良好推动作用。但在实践中,各涉农部门资金投向仍存在条块分割,难以发挥最大效益。主要表现为:一是资金来源渠道多,但与实际需求相对脱节。涉农项目资金涉及十多个部门管理,项目安排多由上级部门审批,都明确有不同的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向,有的与精准扶贫关联不紧。二是基层资金使用自主权小。项目实施各自为政,缺乏统筹,影响涉农项目效益的发挥,同时基层担责压力很大。三是地方配套压力大。有的涉农项目要求县区财政配套比例大,受财力制约,部分项目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导致项目难以实施。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对现有各类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梳理,了解各类涉农资金的性质、用途和来源,摸清资金规模底数以及各涉农部门历年结余、结转资金底数。各项目主管部门与扶贫、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形成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统筹。对有刚性规定的涉农项目资金,单列使用;对政策灵活性较强、关联度较高的,作为资金整合的重点;结合地方发展实际,在科学梳理的基础上,明确整合项目的内容、数量及资金额度,对投向相近的进行归整,建立统一的项目信息库,采取跨部门、跨层级、跨年度的方式进行统筹。

  三是明确责任,建立机制。坚持以县为主原则,做好依法依规整合。建立资金整合统筹支持脱贫攻坚的决策机制和组织协调机制,搭建联席会议平台,研究制定统筹整合资金的方式方法,通报资金分配方案、项目规划制定、项目立项批复等,协商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避免交叉或相互脱节。具体工作中,要从贫困村的实际和发展预期考虑,编制扶贫开发总体规划,确定扶贫项目资金整合载体,对纳入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实施集中支持,做到在投入布局上相对集中,在投入对象上突出重点。实现争取项目有据可依,资金整合有的放矢。

  四是注重改革,全力推进。资金源头部门要强化改革意识,认真研究政策,用足用活政策,积极担当作为,行使好纳入整合范围资金的自主使用权,做好“放管服”的文章;贫困县区作为实施主体,重点要积极做好政策衔接和项目承接,切实把各类涉农资金用在刀刃上。财政、审计部门要按照“对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统筹整合使用的,要坚决查处、坚决曝光”要求,从资金分配方面为整合提供有力的资金和制度保障,让积极推进资金整合的贫困县区在资金分配上能够得到更好的支持。

  五是加强监管,用好资金。加强扶贫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征询项目实施地的群众意见,实行扶贫项目前期公示制,避免重复立项、立项不实、选项不当的现象发生;完善涉农财政资金整合使用条件下的项目审计工作机制,落实整合项目的全程公开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防止以整合为名,擅自改变涉农资金使用性质、运行渠道、管理投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贫困县区对涉农资金监管负首要责任,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村委会要深度参与。对项目实施监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强化绩效考核,把脱贫成效作为衡量整合成果的主要标准,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建立奖优罚劣机制。

  发言人工作单位及主要职务 党 派 界 别

  屠钟根 民进六安市委参政议政部部长

  六安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

  六安金利集团董事长兼总裁 民 进 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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