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安徽•六安浙江商会的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民间非赢利组织会计制度》及有关财务规定,结合本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正确处理事业发展与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二、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依法筹集财务资金,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合理编制商会预算,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商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三、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财务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核帐表、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四)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表格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坐收现金,不以白条抵现金。
四、经费收入来源
经费收入是指本会为开展业务及其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接受会员和社会各界的捐赠、赞助;
(三)本会举办相关活动获得的收益;
(四)政府资助;
(五)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六)利息;
(七)其他合法收入。
五、会费缴纳标准
单位会员每年应按时缴纳会费。具体会费交纳标准为:
1、会长单位年会费50000元;
2、监事长单位会费30000元;
3、执行会长单位年会费20000元;
4、副会长单位年会费10000元;
5、常务理事单位年会费3000元;
6、理事单位年会费1000元;
7、会员单位年会费500元;
8、因工作需要,由本会理事会直接吸收的有关团体会员或单位会员免交会费。
六、经费支出管理
经费支出是指本会章程业务范围及其它活动上的费用管理。
(一)按章程规定召开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年会等工作会议支出;
(二)本会工作人员的工资、补助、福利、社会保障费支出;
(三)编印出版发行书刊、资料及信息费支出;
(四)聘请专家讲学、组织考察、与市内外企业交流活动支出;
(五)为自身发展购买固定资产进行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六)为开展某项业务活动所需投入的费用支出;
(七)开展宣传教育、商贸洽谈、信息交流等活动的支出;
(八)其他支出。
七、费用开支及审批报销程序
本会正常经费30000元以下的支出由会长审批,30000元以上的支出须经会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审批。经费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凡大型开支项目事先编制预算计划,报请会长办公会批准。报销发票时,除经办人外,还须有证明人签字。
八、财务工作管理
(一)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三)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四)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理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五)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本会负责人报告;
(六)财务工作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工作;
(七)财务印章和法人代表印鉴由会计、出纳分别保管;
(八)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九、成立经费监督管理小组:理事会设立经费监督管理三人小组,对理事会和会员大会负责;组长由监事长担任,两名小组成员在理事会成员中提名候任人,经会长办公会议议定。经费监督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能如下:
(一)定期审查本会的财务收支情况;
(二)审批本会的重大开支项目;
(三)向理事会和会员大会作出审核报告。
十、安徽•六安浙江商会每年向其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并在社会团体年检时向市民政局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十一、本办法经安徽•六安浙江商会四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